最近几天,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明确公共艺术课程是我国高等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高等学校要将公共艺术课程纳入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计划,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两个学分方可毕业。
《纲要》规定,公共艺术课程包括美学与艺术史,艺术欣赏与批评,艺术体验与实践三类课程,课程设置应当完整,连贯,系统。
《纲要》要求高校制定并实施公共艺术课程工作计划,建立由校级领导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公共艺术教育教学部门具体实施的公共艺术课程工作机制加强公共艺术教师队伍建设,公共艺术教师人数应不低于在校学生总数的0.15%
。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企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投资有风险,需谨慎。